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分子筛催化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14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分子筛催化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分子筛催化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1、项目概况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700万元,在原项目“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催化剂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中年产3000吨特种分子筛催化剂)”(项目编号:2018-410422-26-03-005580)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技术改造,对产品方案、产能、及平面布置进行调整,优化产品布局,引进节能型先进设备,进行工艺优化等,建设项目“年产3000吨特种分子筛催化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一车间投料、前驱体制备、喷涂废气经新建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三车间负载、离子交换废气经新建1套“三级碱喷淋”处理,三车间闪蒸、焙烧、包装、破碎废气经新建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三车间喷雾干燥废气经新建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引至1根25m高排气筒(7#DA015)排放。废气污染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一车间离子交换、干燥、焙烧活化废气,四车间离子交换、酸配置废气分别收集后,引至本次改造的“一级酸洗+二级碱洗”+1根18.5m高排气筒(1#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③二车间洗涤、分离、烘干、焙烧废气经新建1套“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四车间真空干燥废气经新建1套“袋式除尘器”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和二车间压滤、洗涤、蒸发废气,以及四车间投料、晶化、合成、离心、溶剂回收、泄压、成胶、压滤、焙烧废气合并引至新建1套“酸洗+碱洗+树脂吸附脱附+活性炭”+1根25m高排气筒(9#DA017)排放,废气污染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④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措施后,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标准限值要求。
⑤工业炉窑废气,利旧的2套炉窑均采用了低氮燃烧措施,本次工程新建3台炉窑均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措施,燃烧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排放限值要求。
⑥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其配套设置的“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和经硫酸吸收后的氨氮吹脱废气合并引至现有工程已建1根18.5m排气筒(6#排气筒DA010)排放,废气污染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根据水质不同,对水质进行分类收集进行处理,高盐废水经MVR蒸发后,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锂系分子筛含氨废水经氨回收系统回收氨水循环使用于生产,回收氨后的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高氨氮废水经氨氮吹脱对氨氮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直接进入厂区总排口;其他废水经厂内已建处理能力4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水质能够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进水水质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
危险固废主要为蒸发浓缩废盐、溶剂回收分离固相、溶剂回收精馏残渣、模板剂回收精馏残渣、模板剂回收精馏残渣、蒸发残渣、废水预处理蒸发残渣、晶化废水预处理分离固相、废水预处理分离固相、废水预处理蒸发后结晶的盐类、溶剂回收精馏残渣、废除尘袋、收集粉尘、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其中蒸发浓缩废盐性质待定,评价建议建设单位暂按危险固废进行管理,后续依据实际鉴定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处置;本次工程产生的其他危险固废在危险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类、风机、离心机和震荡筛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四周厂界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分子筛催化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
1、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www.alipan.com/s/ZAtu34c7a93 提取码: 76vq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和化工三路交叉口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75-298900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链接: https://www.alipan.com/s/HMj4EHCsMjW 提取码: 3o7m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和化工三路交叉口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单位: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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